法律分析:1、可以开具的,可以用作为扣除依据。
2、为证明业务的真实性,还需要其他内部凭证,包括合同协议、支出依据、付款凭证等。
3、不能开具的不征税项目的收入,对方是单位的,以其他外部凭证为扣除依据;对方是个人的,以内部凭证为扣除依据。
法律依据: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 第十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,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的,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。所以,不征税的预缴费可以用来报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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