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:(一)修改;(二)监督的实施;(三)制定和修改刑事、民事、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;( 四)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、副;(五)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,决定总理的人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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