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、居民户口簿。
(2)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、休学证明。
(3)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(4)原户籍证明材料。
【拓展材料】
惠东县、博罗县和龙门县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条件(外省市迁入)
在惠东县、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(街道)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、并已在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,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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